近日,女子称被辅警猥亵后强制送入精神病院一事引发关注。据悉,江西南昌的李女士因举报辅警猥亵,被直接送往精神病院治疗长达两个月,两个月后,李女士将该精神病院告上法庭。该案庭审历经两个小时,宣布择期宣判。
警方可以在不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强制送医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且存在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才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当公安机关发现有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时,需要写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只有当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符合条件的,才能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精神卫生法》规定,对于精神障碍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发生伤害自己或伤害他人、危害社会的情况,并且精神病院收治病人时,应当以诊断结论、病情评估为依据,且患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才可进行收治。也就是说,李女士如果真有精神疾病,也应该在其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诊断、收治。
如果李女士所言属实,那么警方直接将李女士送往精神病院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猥亵他人受什么处罚?
1、强制猥亵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