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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劳动者损害用人单位名誉权

瑞律网整理发布 80°c 2023-08-06
导读: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这种评价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属于重要的人格利益。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这种评价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属于重要的人格利益。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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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劳动者损害用人单位名誉权?

律师解答:

单位享有名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权纠纷案件,诉争核心为当事者名誉权是否受到侵害。在判断相关言论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时,要从内容以及影响范围两方面判断,即员工的言论本身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是否具有较大的影响范围而降低了他人的社会评价。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发表内容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认定构成违法行为标准有两个,一是发表的内容是否有事实依据;二是是否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两个标准符合一个即可认定为违法行为。

侵害公司名誉权,可以起诉这一个员工,要求员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对公司的声誉,甚至是对公司实际的业务的开展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话,那么可以请求员工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可以让员工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恢复公司的名誉。

律师补充: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名誉权纠纷中,也有少部分是劳动者因劳动争议在互联网等社交媒体散布各种对用人单位不利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发表传播不实言论,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名誉权。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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