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且联系不上借款人的起诉流程为准备诉讼材料,并准备好相应的身份材料以及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等待法院立案排期开庭审理并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借钱不还且联系不上借款人的所需材料为个人的身份信息及对方的身份信息,借条、借据或借款合同等。
借钱不还且联系不上借款人的起诉流程如下:
1.准备诉讼材料,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提起诉讼;
2.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
3.要证明别人借自己的钱只有借据、收据、欠条这些证据还不够,有借据、收据只是证明借款关系的成立,但不能证明是否履行。
钱不还且联系不上借款人起诉所需要的材料有:
1.个人的身份信息及对方的身份信息;
2.借条、借据或借款合同;
3.能够证明款项已经支付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对方收到款项的收据等等;
4.出借人有支付能力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出借人的银行流水,证明自己有出借款项的能力;
5.起诉书和保全申请书。
借钱不还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并通知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瑞律提醒您,法院一般在五日内,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签领原告的诉讼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