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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多长

瑞律网整理发布 86°c 2023-07-05
导读: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还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担保的期限是需要根据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关于更多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多长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多长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多长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还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担保的期限是需要根据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二、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多长

抵押担保的期限应当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瑞律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有表决权吗

抵押担保的债权人除了通过和解协议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事项外,有表决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和解协议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担保权人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除以上两项事项以外的事项。抵押权作为担保权的一种,因此,债权人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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