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拘留2个多月了,还没收到批捕令的原因可能是公安机关还在侦查、检察院还没批捕等。逮捕令和拘留的性质不一样,公安机关在实施逮捕时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只能由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签发。
已被拘留2个多月了,还没收到批捕令是的原因有多种可能,如公安机关还在侦查、检察还没有批捕等。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个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或者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逮捕令是由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来下发的,具体的执行部门是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时候需要出示逮捕证才算合法的,而逮捕证只能由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签发,和拘留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拘留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7天。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三日以内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或者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案件的审理,一般都会拘留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民事主体,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若是没有被批捕,那么被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37天。若是人民法院批捕之后,也需要尽快安排时间开庭审理,然后根据掌握的证据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