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人的哪些财产可以保全 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的哪些财产可以保全 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57°c 2023-05-27
导读:债务人的财产可以保全是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可以申请的。财产保全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会使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一、债务人的哪些财产可以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可以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关于更多债务人的哪些财产可以保全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债务人的财产可以保全是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可以申请的。财产保全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会使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

瑞律网

一、债务人的哪些财产可以保全

债务人的财产可以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2.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收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财产保全有效期多久

财产保全的有效期最长是三年。瑞律提醒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依法对财产采取诉讼保全等强制性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