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后合同是否终止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的,如果一方延迟履行债务,并造成不能实现合同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后合同终止了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瑞律提醒您,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若是在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以及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等情况下则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2.预期违约责任:所谓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信赖利益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
1.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2.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责任;
3.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