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讨债不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恶意不还欠款被起诉后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按照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恶意逃债不还欠款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还债;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书写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准备证据,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欠债被起诉,涉及到的是民事纠纷,法院审理查明后会依法做出判决,债务人应当依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债务人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瑞律提醒您,如果债务人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恶意逃债不还欠款的起诉流程: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并且把准备好的欠款材料提交上去。
2.待庭长审批后,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
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
4.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需要直接送达的,由立案庭交付法警队执行。
5.缴纳诉讼费用。
6.法院出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