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尚未到期债务的分割方式是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债务到期后由该方进行偿还,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一方不承担债务。
离婚尚未到期债务的分割方式: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偿还。
离婚后可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不承担债务。但此约定不对债权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夫妻任一方偿还共同债务。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在偿还后可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瑞律提醒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