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没有监护能力的标准是监护人的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监护人被法院剥夺了监护权,监护人没有经济能力,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认定没有监护能力的标准:
1.监护人的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
2.监护人被法院剥夺了监护权;
3.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监护人没有经济能力;
5.监护人下落不明,不知所踪;
6.被监护人成年或者变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监护人的顺序是: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第一顺位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第一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再是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瑞律提醒您,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