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处理流程是需要收集对方侵权的证据,携带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侵权人。网络侵权的特征包括了网络性、全球性、非身体性、复杂性、漫延性、公共性和智力性。
网络侵权处理流程如下:
1.搜集对方侵权的证据。保存对方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比如对方没经允许私自转发自己所有的文章,并署他的名字。再比如保留计算机中对方黑客的攻击痕迹。
2.如果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请一些网络高手办你办理,一定要掌握一些直接的,明显的证据。
3.证据保管好了,马上去法院起诉对方。并迅速提交自己准备的证据。
1.网络性。在这种侵权行为中,网络是各种侵权行为得以实施的媒体、工具和场所。
2.全球性。侵权主体可以是全球性的侵权客体也可以是全球性的。这就是说,某一特定的侵权主体可以对全球的网上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实施侵权行为。
3.漫延性。
4.非身体性。非身体性是指网络侵权行为在侵害人身权时,只会造成对被侵害人精神上、隐私权上、名誉上等的侵害,一般不会造成对身体上的直接侵害。
5.智力性。瑞律提醒您,智力性主要是指要能利用网络来实施侵权行为,侵权人首先必须掌握计算机及网络的基本知识,具备娴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6.复杂性。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超时空性、快速性、全球性等特点,使网络侵权行为复杂多变,为司法机关解决这类纠纷案设置了许多障碍。
7.公共性。由于网络侵权通过网络进行,面向社会公众,因此网络侵权也必然具有公共性。
瑞律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限一般是三年;期限起算时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超过诉讼时效的,侵权人依法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