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产假工资正常发放,如果有生育保险的,则这部分工资由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参与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国家规定的产假有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婴儿每多一个产假增加15天。
怀孕产假工资一般是按平时工资正常发放,因为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也就是在这期间的工资正常发放。如果缴纳了生育保险,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国家规定有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瑞律提醒您,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的待遇有: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还对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要求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