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可以退房,但是需满足对方在催告合理期限届满后仍未交房这一条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开发商超过三个月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退房一般需要经过一下三个程序:
1.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
购房者应通过信件方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如果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开发商应承担退房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如果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或者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退房,开发商无需承担责任。
2.在15个工作日内办好退款手续;
购房者提出退房后,开发商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房款,并终止合同。在相关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替购房者想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和利息。
3.超过15日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
如果开发商在购房者提出退房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没有办好相应的退款手续,自第16日起至购房者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每天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