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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没有补偿呢

瑞律网整理发布 158°c 2022-05-12
导读:人是血肉之躯,吃五谷杂粮是可能会得病的,生病了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治疗,对于患病的,国家也有规定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得了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没有补偿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得了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没有补偿呢

依据《劳动法》第2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而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

2、录用说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3、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

4、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

三、何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得了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没有补偿呢的内容,得了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由此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进行处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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