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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瑞律网整理发布 497°c 2022-05-12
导读:对于在公告场合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是可以依法进行立案的,立案之后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会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那么,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如何区分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寻衅滋事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案件,处罚是罚款或行政拘留。寻衅滋事情节严重或致人轻伤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规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寻衅滋事如果情节恶劣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即: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如何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

1、两者侵犯的犯罪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各自所侵犯的不同的社会关系的严重程度不相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罪在破坏公共秩序的同时,会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和人身权利。

2、两者客观表现不同。在实际案件中,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的强行的手段应被严格地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造成后果上,暴力手段不能超过轻微伤。抢劫罪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造成侵犯的社会危害性远比对公共秩序的破坏的社会危害性严重。

3、两者主观故意不同。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抢劫罪行为人的目的就是占有他人财物。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对于寻衅滋事罪是有明确的立案标准的,国家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的处罚也是很严重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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