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鉴定书 > 刑事伤残鉴定能做几次

刑事伤残鉴定能做几次

瑞律网整理发布 917°c 2022-02-09
导读:   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对伤残的一些基本的情况做出一些鉴定,例如说伤伤残的部位伤残的严重程度,这些都是伤残鉴定中需要做的,那么刑事伤残鉴定他可以做几次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

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对伤残的一些基本的情况做出一些鉴定,例如说伤伤残的部位伤残的严重程度,这些都是伤残鉴定中需要做的,那么刑事伤残鉴定他可以做几次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伤残鉴定能做几次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刑事伤残鉴定能做几次

1、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如何做伤残鉴定,而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刑事案件中,虽然检察院也有权进行民事调解,但是没有赋予其“委托伤残评定”的职权,因此伤残鉴定是在法院审理期间,而且是在一审期间。

3、法律没有限制当事人对鉴定提出异议的次数,只是需要有合法、可信的理由,否则不予采纳。

4、在一审期间没有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二审原则上不再受理。

二、伤残鉴定的规定有哪些

1、实行当面鉴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鉴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鉴定,被鉴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

2、每次鉴定须有3人或3人以上鉴定组专家参加,鉴定结果由3位鉴定专家共同作出,并签署姓名。

3、市劳鉴办认为必要时,可在专家鉴定后的7日内组织核查或社会调查,到被鉴定人单位、居住地或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三、刑事案件伤残鉴定的程序

刑事案件报案之后会有专业人员鉴定,无需和民事案件鉴定一样。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伤残鉴定能做几次的相关知识,在刑事的伤残鉴定中,需要按照形式的一个伤残鉴定来做刑事伤残鉴定。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