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咱老祖宗的话,欠债还钱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谁还没个遇到难处的时候?当亲朋好友问你开口借钱,一句“我实在没办法才找你”总能让一部分人生了恻隐之心。
再加上面前这人,实在太熟悉不过,一句“写个借条吧”多半被堵在了胸口
可真要是遇上忘了情分的,手里又没个借条,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刘女士(化名)和自己男友,就摊上了这么桩事儿。
刘女士相恋多年的男友有位从小相熟的朋友,X先生(化名)。因为关系不错,男友便也介绍了刘女士与之认识,一来二去,更为熟络。
2019年,X先生向刘女士的男友表示,自己想借一笔钱急用。而刘女士的男友也仗义执言,不仅自己掏钱,还询问刘女士是否能“帮帮忙”。出于对男友的信任,刘女士答应了,并通过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借给了X先生第一笔钱。
这样的借款,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年,刘女士却始终没问X先生要一张借条。本以为的善解人意,却没想到成了日后对簿公堂的不利之处。
不久,刘女士想要回自己借出去的钱款。没想到X先生却一口咬定,之前的钱款并不是欠债,而是刘女士入伙投资的钱。
明明自己是债主,却成了对方口中的“合伙人”?刘女士咽不下这口气,可苦于手头上没有借条,难以证明所说,于是刘女士找到了安徽大森(六安)律师事务所的张俊律师,委托其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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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的张俊律师首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梳理,并指导刘女士如何固定证据。
本案一大难点在于,刘女士虽然与X先生有账面上的资金往来,却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能够证明这些资金往来的性质如何。
这也是实际生活中不少人的误区:我都有跟TA的转账记录了,怎么不能证明TA欠我钱?
事实上,正如不是所有马都是白马一样。一笔转账记录,也有可能是支出的货款,借给朋友的应急钱,或X先生口中的“入股资金”。
因此,如何证明双方都知晓这笔钱实际上是借款性质,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借贷合意”,成为了本案的重点。
质疑,是法律人天生的本能。想证明借贷合意,就必须从证据和法律逻辑两方面入手。
// 证据层面,由于刘女士和X先生之间并无直接接触,所以我方选择提交其男友与X先生的聊天记录,载明X先生2020年7月9日、10日的借款资金的目的在于购房,并非与两人合伙。X先生将款项直接认定为合伙款项,纯属其本人的单方行为。
但孤证难免单薄,占得先机的核心恰恰在于对事实的推演和逻辑证明。
退一万步说,即使法院认定刘女士男友与X先生之间确实存在合伙关系,也并无任何证据证明刘女士与X先生之间建立了合伙关系,借出去的那几笔钱也与“合伙”二字并无关联。
另一方面,X先生在一审期间提交了刘女士与其男友婚礼现场的照片,并主张两人是夫妻关系,该笔钱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投资。
可X先生不知道的是,刘女士二人只是办理了婚礼,并未领证,尚不属于夫妻关系。
第一把如意算盘落空后,对方又在庭审过程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却被张俊律师指出,出庭证人与案涉合伙事项及借贷事项毫无瓜葛,证人明显没有证明效力。
递交婚礼照片,费劲心思找人作证,却拿不出任何与“合伙”有关的协议或聊天记录等直接证据,如此舍本逐末的行为,恰恰从侧面反映了案件的真相。
经过一番有力论证,结合张俊律师对基础事实的推演,法官采信了我方观点。而后,即便对方几经挣扎,让案件历经一审、二审两重阶段,最终法院还是依旧维持原判,判决X先生在限定时间内归还刘女士钱款。
没有借条,确实是失去先机。
可如果因此放弃诉诸法律的机会,抛开对自己有利的真相,才是真正的满盘皆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