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受委托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单位北京某公司进行辩护案
司法实务中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否应以具有特定目的为构成要件存在争议,类似案件处理结果迥异的情况较为常见。随着社会多样性的发展,出现了部分不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因此对于法条的理解不应拘泥于法条的字面意思,应当结合当下的时代背景予以适用。
2024-08-08 595°c
服刑人员范某某,1974年6月3日出生,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4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罚金十万元,刑期自2010年6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止。范某某现在山西省晋城监狱服刑。范某某分别于2015年9月10日和2016年12月27日被裁定减刑,共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2023-10-21 849°c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2022-11-10 14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