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咨询内容

姐姐的小孩可以过继给未婚妹妹吗

网友 北京-昌平区 婚姻家庭 2024-10-19 12:42:52
问题描述:姐姐未满14周岁的女儿可以过继给已满三十周岁的未婚妹妹吗,姐姐姐夫目前关系正常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刘鑫律师头像
    刘鑫律师已认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因此,您所咨询的情况,姐姐的小孩可以过继给未婚妹妹。
    回复于 2024-10-19 12:44:32
  • 瑞律网法律顾问
    瑞律网法律顾问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