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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停车场划车位区域内有电缆坑,周围并未安装任何注意标识,在驾驶位处于视线盲区,导致车右前方保险杠划损,医院相关负责人承认有失误但并不想赔付,请问该如何处理

网友 自贡-自流井区 损害赔偿 2024-08-08 11:35:30
问题描述:医院停车场划车位区域内有电缆坑,周围并未安装任何注意标识,在驾驶位处于视线盲区,导致车右前方保险杠划损,医院相关负责人承认有失误但并不想赔付,请问该如何处理?谢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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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议院方认错但不愿意承担赔付责任的,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追索赔偿。
    回复于 2024-08-08 1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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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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