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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在十字路口与起床相撞请问这种事情怎么处理

网友 全国-江苏 交通事故 2024-08-06 14:35:05
问题描述:您好,弟弟于2024.8.5日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苍西村电动车骑行与汽车在十字路口相撞,我弟直行在,然后旁边突然出来汽车,我弟被撞到汽车前头,电动车卡住汽车,然后由于我弟比较懵也不懂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就先把车拿出来推到旁边了,汽车后视镜下方凹进去,电动车车头侧面裂开损坏,我弟随机打电话给妈妈,然后他当时懵了,妈妈叫他打120他没打,就打了110,交警过来然后交警问他有没有哪里受伤,他说有擦伤以及手部有些不舒服,交警让他们去南大桥的快速处理中心处理 也没有责任认定书,随后他们就去了,对方叫了4s店的人过来对车辆进行定损,跟我弟说方案一:要赔1万多,方案二:包揽对方汽车1-2年保养以及车膜等费用,请问这种事情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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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其次,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当及时就医,保留相应票据,以备后续调解,最后发生事故后应让交警部门尽快下发事故认定书,依据认定书在交警的组织下,当事人可以进行赔偿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回复于 2024-08-06 14: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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