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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遗落物(水泥块,疑似建筑垃圾)造成车胎爆胎以及车辆损失这个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吗

网友 阳泉-郊区 交通事故 2024-08-02 13:35:17
问题描述:在国道,单向三车道国道,正常行驶轧到路面遗落的水泥块造成车胎爆胎。当场打路政电话,踢皮球让早交警,交警说没监控找不到洒落的车辆。这个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李博宇律师头像
    李博宇律师已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道路养护部门有保障道路安全通行的义务,如果因为道路维护不当导致损害,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4-08-02 13:36:57
  • 申静律师头像
    申静律师已认证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以要求路政管理部门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4-08-02 13:37:23
  • 郭安如律师头像
    郭安如律师已认证
    路政部门在特定情况下确实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当路面存在杂物导致车辆爆胎时,‌路政部门的责任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未能履行其职责,‌例如未能及时清理杂物或未设置警示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路政部门存在过错,‌如未能及时清理杂物或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通行的人员、‌车辆遭受损失,‌那么路政部门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具体操作中,‌如果因为路面有坑导致爆胎,‌车主可以向路政部门索赔。‌成功索赔的关键在于车主能否证明路政部门确实有责任,‌这需要车主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相关证据,‌如视频、‌照片等,‌以证明路政部门存在养护瑕疵或未及时清理障碍等过错。‌ 此外,‌如果是因为其他车辆抛下的异物导致车辆受损,‌通常应由抛下异物的车辆承担责任。‌但如果路政部门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如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路面异物,‌那么路政部门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回复于 2024-08-02 13: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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