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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拒赔工药医药费,恶意不合作不向受雇佣农民工出具工资表和证明材料

网友 乌海-乌达区 劳动纠纷 2024-05-20 23:35:25
问题描述:

欠薪,拒赔工药医药费,恶意不合作不向受雇佣农民工出具工资表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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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报酬应当按月足额发放,用人单位欠薪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因公受伤,用人单位又未给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应当支付医药费。如您属于农民工,可能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可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回复于 2024-05-20 23: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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