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咨询内容

车辆被交警扣押期间的保管停车费用由谁承担

网友 青岛-崂山区 交通事故 2023-10-25 09:59:19
问题描述:我跟摩托车相撞了,车辆被交警扣押,我想问一下,车辆被扣押期间的保管停车费用由谁承担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柯金金律师头像
    柯金金律师已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利用职权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时,所产生的保管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当事人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相关的保管费用。
    回复于 2023-10-25 10:00:59
  • 瑞律网法律顾问
    瑞律网法律顾问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