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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相撞赔偿

网友 福州-台江区 交通事故 2023-09-26 09:24:20
问题描述:对方只提供了发票,没有具体的明细,有医嘱建议休息,但不确定对方是否真的没有上班,法院是否给予支持?对方提供了发票,但是没有明细,法院会支持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王静律师头像
    王静律师已认证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在法律上可不予赔偿,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很难获得法律的支持。
    回复于 2023-09-26 09:26:00
  • 马厚策律师头像
    马厚策律师已认证
    您好,如果对方提供了当时购买电动车的原始发票,根据责任的划分,法院是会支持的。
    回复于 2023-09-26 09:26:26
  • 瑞律网法律顾问
    瑞律网法律顾问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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