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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搬家,员工不愿意去,能否得到补偿

网友 泰安-宁阳县 劳动纠纷 2024-02-22 15:10:47
问题描述:您好,公司搬家,员工不愿意去,能否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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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要搬迁员工主动提出不去,如果是向公司辞职的,没有赔偿;如果是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被公司无过错性辞退的,则有经济补偿,员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的,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4-02-22 1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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