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验收需要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相关资料。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验收方案中需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地点、工作组人员组成类别和人数、验收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