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约地点可以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或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采用非书面形式签订的,签订地一般是指承诺生效的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