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事故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承担的责任比例协商赔偿事宜,也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但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如果当事人对复核后的结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