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与旧城改造的不同有:征地拆迁主体为政府机关,大多在郊区和农村、以统建房和金钱补偿为主,目的是实现国家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宏观目标;旧城改造主体为政府和企业,大多在郊区和城市、以金钱补偿为主,目的是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