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扣6分,按照规定还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是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的,任何社会车辆都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如果是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驾驶人应将车辆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在夜间、雨、雾等天气的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应当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