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有:逆行、超速、超载、闯红灯、随意变道和掉头、占用非机动车道、在人行道停车、酒驾和醉驾强行加塞、违法超车、不按规定打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