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员选票双过半指的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和“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1、首先,管理处员工是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业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明白征询表中所列征询事项必须要达到的法定比率要求,并注意其计算基数的不同:如选举业委会委员所要达到的比率;选聘物业公司所要达到的比率;通过《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所要达到的比率;其它征询事项所要达到的比率。
2、管理处应业委会审核后的换届计划实施换届选举工作,如管理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到业委会,避免因反馈延误而造成选举工作出现措手不及的情况,确保每步工作计划都能顺利、及时完成。
3、在换届选举前应告知(好以书面形式)所在街道办,根据街道办的意见,在其监督下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在选票统计、唱票前应提前联系街道办、居委会、片警和业委会成员,确定他们是否能够按时参加或其能够出席会议的时间,保证换届选举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1、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者所签合同规定;
2、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就解聘物业进行表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的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中过半以上的业主同意辞退。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在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前提下,业主可收集相关证据,向物业公司发一个函,列举其违法或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解除物业关系。如果物业公司同意,则双方解除关系;如物业公司不同意,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依照我国的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选票双过半”指的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和“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业委会选举双过半是什么意思,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