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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专利许可有哪些国家

瑞律网整理发布 419°c 2022-03-09
导读:其实对于专利的来说的话是有很多的条条框框的,包括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的话也是分为很多种的,一般来说的话我们大家知道的就是一般强制许可,是给予发明专利的一种强制许可。那么,强制专利许可有哪些国家?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制专利许可有哪些国家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强制可即一般强制许可、特殊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

1、一般强制许可

一般强制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给予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三次修正的《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适用一般许可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第一,申请者获得强制许可的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这里的单位应理解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行政管理单位不能申请;相比原专利法,新法允许个人在具备实施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强制许可。

第二,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对象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非外观设计专利。因为外观设计专利仅是产品的形状、色彩、图案及其相互的组合,它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外观设计是形式的内容,可用其他代替,而发明实用新型是内在本质的内容,它难以合理地代替。

第三,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或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2、特殊强制许可

特殊强制许可是当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出现时,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局有权决定对专利权人的专利给予强制许可使用,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保障公众的利益。特殊强制许可具体包括:

(1)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或者为了公共的目的的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为了公共健康目的药品类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第三次修正的《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3)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

年第三次修正的《专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情形。

3、交叉强制许可

交叉强制许可又称为相互许可,是指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依赖于前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施,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后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给予后专利权人实施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前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申请获得交叉强制许可有下列条件:

第一,申请的对象只能是发明、实用新型;

第二,后一专利的实施有赖于前一专利的实施,并且后一专利与前一专利相比构成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

第三,申请人必须是前后两个专利权人,并且前专利权人申请对后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必须满足自己的专利已被强制许可给后专利权人。

  

二、什么是专利许可使用费

专利许可费用是指专利权人将自身获得的专利权转让他人使用,而在协商一致情况下,向对方收取的费用。依据《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五十七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三、什么叫专利许可证贸易

专利许可证贸易就是通过签订许可证合同,专利权人许可受让方实施其专利,受让方向专利权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使用费。“许可”不同于“转让”,“许可”是许可方通过许可合同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同意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权的行为。在许可证贸易中,许可人出售的不是专利的所有权,而是其实施权。

1、一般许可是最常见的许可形式,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区内实施有关专利,同时自己保留实施该专利及再与第三方签订该项专利的许可合同的权利。

2、独占许可是被许可人不仅有权在规定地域内实施有关专利,而且有权排斥包括许可人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实施该项专利的许可形式。在发现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独占许可证的被许可人一般还有权向第三方发放分许可证。

3、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人自己实施有关专利外,其他情况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独占许可或独家许可的使用费通常要高于一般许可证的使用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强制专利许可有哪些国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对于专利权的强制许可,主要分为了三种,就包括一般强制许可、特殊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详细的内容,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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