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的功能角色
首先,创始人可能需要考虑的是公司的各方面功能分别由哪些合伙人负责,当然某些合伙人可能担任多个角色,有些角色可能由各个合伙人分担。我们暂定公司需要三个方面的核心角色:
团队和管理——通常体现为团队的召集者,创业idea的提出和践行者,往往负责公司的融资等战略性事宜,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灵魂人物或“老大”;
产品和技术——通常体现为公司产品(技术)开发的主导者,往往是公司的技术合伙人,可能还与老大及负责业务运营的合伙人共同扮演产品经理的角色;
业务和运营——通常体现为公司产品推广和运营的负责人,往往具有相关行业的运营经验、资源和人脉,对公司的收入起主要作用。
根据创业领域不同,各个公司侧重点可能会略有差异,比如:有的公司创业成败主要取决于团队和管理,而有的则更加依赖于产品和技术,还有的企业则可能技术门槛较低,所以业务运营起着决定性作用。进行股权分配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这几个方面对于公司的重要性,也就是分配股权过程中应当考虑的权重。
股东分红的基本条件:只要企业的收益大于支出,也就是盈利,股东便可以分红,这是基本条件。
另外,还有一个是事先约定,有的企业为了发展需要或者对于股东回本诉求,也有约定了3年没有现金分红的情况。
还有的企业,以股票增发的形式分红来替代现金分红。
根据第74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建议:
第一步,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该阶段,主要工作是收集到以下证据,并对拟采取诉讼行动的进行全面、客观的法律风险评估。
1、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财务报表,确认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与,确认公司是否对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步,启动诉讼前必要的前置程序。
在掌握事实证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后,启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先提议召开董事会,并力争通过有关分红的;然后再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在股东会上通过分配方案。
第三步,瞄准时机,启动诉讼程序
1、若公司股东会已作出有效决议,公司未履行决议,则你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支付红利;
2、若认为公司股东会不予分红之决定无正当理由,且明显构成对股东分红权之侵害时,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项不予分红之,力争重新通过分红之决议。
3、如果法院判决驳回上述请求,你只能根据《公司法》第74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只要企业的收益大于支出,也就是盈利。初创公司股份分配,创始人可能需要考虑的是公司的各方面功能分别由哪些合伙人负责在进行分配。以上便是编辑为您整理的初创公司股份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