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么公司挂名法人免责协议有用吗?
一、公司挂名法人免责协议有用吗
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免责协议书怎样写有法律效果
免责协议书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内及上下班途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免责协议:把可能出现的风险尽量详尽,双方签字按压手印后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 落款日期。
三、免责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吗
免责协议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法律效力:
(一)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
(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采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达成的协议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三)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对一方显失公平的协议也是可撤销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法》可知,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