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
(一)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但消费者未使用,合法权利未受到损害,也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退货、更换或维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二)如果消费者购买商品有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或者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具体可以投诉到消协进行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保质期不是食品的最后期限,判断“过期食品”能否食用是有学问的。在我国,保质期只有一个标准,在其他国家,保质期的名字要艺术的多,并且标准不一样,比如,一种比较常见的分法是把保质期分成赏味期限和消费期限这两种。在我国,保质期的定义是“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质期内,商家要对产品的质量负责,所以建议大家在保质期内食用,但保质期不是认定食物是否变质的唯一标准。
其实,在保质期内,食物发生了很多的物理、化学、生物反应,物理过程主要包含食物干燥、受潮、结块等。婴儿奶粉时间久了就会出现块状,饼干时间长了会“皮”就是受潮变软,这些都是物理过程。物理过程中一般不会有对人体产生影响,但是口感会差很多。值得注意的是食物的化学过程,主要包含脂肪的酸败、食物本身的酶催化水解等。化学过程是值得关注的,会使食物的气味发生变化,例如酸味、馊味等,是会产生一些有害的物质。比如,食用油在酸败过程中可能产生过氧化物等,使用酸败的油烹饪食物可能会产生环氧丙醛等,这些物质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最关键的是生物过程,主要包含微生物的繁殖,以及它们分泌的毒素了。一般食物发生了明显生物过程,基本可以判断立刻扔掉,很多食物中毒事件都是食用了发生严重生物过程的食物,食物变化的这些过程,从食物下来流水线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在包装内不断发生,保质期只是一个相对安全的“时间点”在这个时间点内,这些物理化学反应都是在人体可承受的范围内,但是过了之后,就要自己根据食物的性状、气味、外观等因素判断是否能吃。
综上可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视情况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食品安全法酱油过期怎么处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