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标准有以下几种。首先,先来说一级伤残标准,其中里面又分为这几种情况:
1、如果是脑脊髓以及周围神经的损伤导致的以下这几种状态。植物人状态;极度的智力收到了损伤也就是智商在二十一下或者精神有一定的障碍,日常生活中完全不能考自己来自理;四肢瘫痪也就是,三肢或者是三肢以上的肌力都在三级以下;截瘫伴随的有大便和小便失禁的情况,然后肌力在二级以下的。
2、头部或者面部的损伤导致的以下的这几种情况,双侧的眼球缺失;其中一侧的眼球缺失以及另一只眼球有着严重的畸形并且伴随着盲目五级。
3、脊柱或者胸段收到损伤导致了比较重点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也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伤害。
4、颈部收到了损伤所导致的呼吸功能以及吞咽功能有着严重的障碍。
5、胸部收到了损伤导致以下这两种情况。肺叶被切除或者是双侧的胸膜比较广泛的严重的粘黏或者是胸廓形成了比较严重的畸形以及呼吸功能有着严重的障碍;心功不全或者是心功四级又或者是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随着比较明显的气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受到了损伤导致了以下这两种情况,胃肠消化腺等部位被切除,消化以及吸收功能有着比较严重的障碍,日常的生活完全不能够进行自理;双侧的肾全都被切除或者是完全丧失其肾功能,日常的生活完全不能够进行自理。
7、肢体受到了损伤。
8、皮肤收到了损伤导致损伤面积达到了体表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六以上。
二级伤残标准:首先皮肤收到的损伤面积达到了皮肤表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八,其余伤残标准于一级相差不大。
三级伤残标准:智力有严重的损伤需要有人监护,双眼盲目四级以上,面部受伤面积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四级伤残标准: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到了限制,需要帮助,面部受伤面积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五级伤残标准: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够完全的控制。面部受伤面积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
六级伤残标准:中度智力的缺损,面部受伤面积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
七级伤残标准:轻度智力的缺损,肢体收到了一定的损伤,皮肤受伤面积达到整体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八,面部受伤面积达到二十四以上平方厘米。
八级伤残标准:面部受伤面积达到了十八平方厘米以上,盆部受到了一定的损伤或者是肢体受到了一定的损伤。
九级伤残标准:头部面部收到了一定的损伤,皮肤受伤的面积达到了整体面积的百分之十二以上。
十级伤残标准:皮肤受伤面积达到整体面积的百分之四以上。
以上就是全部的伤残标准鉴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
1、申请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1)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
(2)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二级伤残则乘以90%;
(3)依此类推,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的相关信息,我们从中了解到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有明文规定的,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倘若您想要了解更多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知识,可咨询的律师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