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谓严重损失是指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智力成果、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等诸多方面的严重损失。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一起案件中,某群体因对某项政策不满,在首要分子的带领下,聚集在重要公共场所,长时间阻碍正常秩序,导致该区域的商业活动停滞,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最终,首要分子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其他积极参与者也受到了法律制裁。
还有一个案例,一些人在医疗机构聚众闹事,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导致多起急救手术无法及时进行,对患者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威胁,相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社会的正常运转会造成极大危害。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会坚决予以惩处。在司法实践中,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节来判定刑事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表达诉求,切不可采取违法的聚众扰乱行为,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要始终牢记,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是每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