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行为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被执行人张某在明知自己有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情况下,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经法院调查核实后,张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公然抗拒执行,多次阻碍执行人员工作,情节严重。最终李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到法律制裁。
在这些案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被执行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他们本应依法履行判决义务,却通过各种不当手段逃避或抗拒执行,这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司法权威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法律明确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是要对这种恶意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秩序的正常运行。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都不会得逞,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