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司管理秩序罪在刑法中的规定如下: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某在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伪造的验资报告等虚假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被司法机关查处。
李某作为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抽逃大量出资,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
在上述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明显触犯了妨害公司管理秩序罪中关于虚报注册资本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李某抽逃出资的行为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带来损害。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他们进行惩处,彰显了法律维护公司管理秩序的决心。在此也提醒广大创业者和企业经营者,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