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解决: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案例一:王某与李某离婚后,就子女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李某每月支付一定金额。但后来李某经济状况恶化,难以按时足额支付。经协商,双方对抚养费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
案例二:张某与陈某离婚,法院判决陈某承担子女部分抚养费。但陈某长期拖欠抚养费,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协议或判决是重要的依据,但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如一方经济状况改变,可协商调整抚养费。而对于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子女权益,法院也会依法采取措施保障抚养费的落实。同时,父母双方都应意识到抚养子女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要以子女的利益为重,积极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