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甲在某大型企业担任采购经理,在采购过程中多次收受供应商贿赂,累计金额达数十万元,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最终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乙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主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客户财物,数额较大,对公司业务造成不良影响,后被司法机关查处。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商业受贿罪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无论是企业中的普通员工还是管理层,都应牢记法律红线,不可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同时,企业自身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防止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以维护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