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面临倒闭时,首要任务是遵循《民法典》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序地进行破产清算。
1.公司应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以清算组的名义处理对外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和应诉,确保债权得以有效催收。
2.此过程旨在平衡企业、股东、债权人及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二、 公司倒闭后如何成立清算组公司倒闭后,其股东负有组织成立清算组的法定义务。
1.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负责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包括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以及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2.若公司终止后未成立清算组,该公司将丧失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3.股东需承担组织清算的责任,并在必要时接受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的决定,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