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案底卖淫嫖娼会被判刑吗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当个人受到刑事处罚时,他们就会留下所谓的“案底”,这其实就是对其过去所犯下的罪行或者违法行为的记载。在中国的法律范畴内,我们通常用“案底”来形容那些曾经触犯过刑法或者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人的档案记录。因此,如果一个人受到了刑事处罚,那么就可以理解为他曾经实施过犯罪行为。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犯罪者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岁,并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那么相关的犯罪记录将会被封存起来。
一旦这些犯罪记录被封存之后,未经许可,公安机关是不能够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就是在网上要约但什么都没做算嫖娼吗
我们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如果选择和对方见面然后自愿发生性行为的话,这并不触犯任何法律,只要你们之间不涉及到任何金钱交易就行了。所以,这种情况是不能被定义成嫖娼的。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你真的参与了卖淫或者嫖娼的活动,那么警方可能会给你十天到十五天的拘留处罚,同时还可能会让你支付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当然,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话,警方也有可能只给你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你在公共场合拉客招嫖的话,那警方也会对你进行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理。
三、嫖娼付钱没见到人能找到人吗
涉及到强奸这种性质较为恶劣的案件,一般来讲都是在那种特别隐蔽或是私密的地方才会发生(毕竟光明正大地进行强奸的理由很难以启齿)。大多数时候,都不会有第三者站出来为这个事情提供有力的证明,也就是说你很难找到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可以证明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至于关于是否存在性行为这部分问题嘛,通过DNA检测倒是能很快就给它一个明确的答案。因此,在处理许多强奸案的过程中,如何判断女性是否自愿与男性发生性行为就成为了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判决程度轻重的一个关键因素。实际上,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去全面考虑和衡量:首先看看两者之间的关系吧,假如a和b是老熟人(比如说曾经是恋人或者家人之类的),那么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女方并不愿意的话,男方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相对来说就要低一些;反之,如果两人完全就是陌生人,而且也排除了涉及到钱财交易的卖淫嫖娼现象,那么违背女方意愿让其参与性行为的几率就要大得多了。其次再来看一看双方发生性行为时所在的具体环境吧,这里特指的是女子在接受性接触阶段她本人所身处的环境。简单来说就是说,当女方必须承受犯罪嫌疑人性侵的暴力威胁,被迫处在一个无法反抗或害怕反抗的窘境之下去面对男方,又或者是她是否有可能想办法向他人求助并尽快逃离现场等等因素都会成为我们判断女方是否自愿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