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众斗殴构罪条件有哪些
针对聚众斗殴行为的构成要件,其中较为关键的包括了对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的准确识别;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聚众"并不仅仅意味着人数众多,通常情况下要求达到至少三人以上的规模;
更进一步讲,如果这类暴力冲突发生在公共场合或交通要道上,并给当地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破坏和混乱的话,便符合了法定的构成要件之一;
同样重要的一点是,若出现持械聚众斗殴等行为,也应视为符合这些构成要件。
用最简洁的方式来解读这一定义,即参与斗殴的人群必须具备有组织、规模化的特征,并且这种斗殴行为对于当地社会秩序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构成罪的条件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罪行所侵犯的法益为社会公共安全与秩序。
其次,其客观方面表现形式为个人纠集多人进行结群殴斗这样一种具体行为。
再次,从法律主体这个角度来看,只要在年龄上符合16周岁以上并且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都可成为犯罪分子的适格主体。
最后,在主观方面,此罪行的罪过形式为故意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