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若劳资合约期已满,劳动者不愿续签相关协议时,无需预先告知雇主,自合同期满之日起,原有的劳动关系即自动解除;届时,劳动者可直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
此外,如果企业选择维持或提升原有劳动合同所设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约,但劳动者表示不愿意继续签约的情况下,该劳动者不得向企业请求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若劳动者与雇主签订的工作三年的合同已届满而未能续约,那么雇主要对该员工进行相关赔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四十六条第
(五)项规定,每当用人单位试图以维持原有的劳动合同条款或提升现有条款为条件来续签劳动合同时,若员工表示不同意继续签约,此时若决定结束与其签署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雇主就有责任向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这种经济补偿将根据劳动者在相关单位内的工龄来计算,工龄每满一年都应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
对于这种情况,雇主要向这位工作了三年并产生无法续签合同状况的劳动者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如果雇主未能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合同,那么他们可能还需另付一个月工资作为额外的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