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向法庭提起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申请
向法庭提起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申请的流程如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二、交通事故赔偿涵盖哪些损失范围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和扶养人生活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所载财产损失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