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遇到现场事故需要鉴定等特定情况时,交警有权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然而,这一扣车行为并非无限期,而是有一定的法定期限。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交警扣押车辆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十日。这意味着,除非有特殊情况并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否则车辆被扣押的时间不应超过这个期限。
二、 扣押期限的延长1.如果因某些原因需要延长扣押期限,交警部门需要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
2.但即使得到批准,最长的扣押期限也不得超过六十日。
这一规定确保了公民财产权不受过度侵犯,同时保证了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