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被判刑一般多久开始执行
1、因为醉酒被判处缓刑的,会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2、缓刑不是免除刑事处罚。案底是不能消掉的。
(1)缓刑与免除刑事处罚的区别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反之,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则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另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醉驾是故意犯罪吗?
1、醉驾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2、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而生理性醉酒则不属于精神病。
在病理性醉酒的情形中,要看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如果明知而故意饮酒是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驾驶机动车,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其仍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知道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而饮酒后使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又驾驶机动车行驶,根据“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刑罚不应对此种行为人意志无法控制的行为加以处罚。
三、醉驾几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醉驾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这二者的区别有:
(1)二者认定标准不同
饮酒驾驶的幅度标准是,人体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ml,小于80mgml之间;醉驾的幅度标准是,人体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ml。
(2)二者的处罚标准有所不同。
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则是一种犯罪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发现驾驶员醉驾之后,首先会依法吊销其驾驶证,然后约束驾驶员的行为、直至其酒醒。根据现行刑事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的行为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的情形,驾驶员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的处罚。